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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B/T 2900-2012 口腔清潔護理用品 牙膏用十二烷基硫酸鈉
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十二烷基硫酸鈉(簡稱K12)的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、保質期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天然油脂氫化制得的脂肪醇(主要成分為C12~14醇)、用三氧化硫硫酸化、中和制得的十二烷基硫酸鈉,包括粉狀、針(粒)狀和液體產品。
產品分類
十二烷基硫酸鈉按形態(tài)分為粉狀、針(粒)狀和液體產品三類。
結構式: CH3(CH2)nOSO3Na (主成分n=11)
碳鏈分布、氣味評價,由供需雙方約定。
要求
鑒別(方法一)
應通過十二烷基硫酸鈉的10%水溶液顯吶鹽的鑒別反應。(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二部附錄III)。
應通過十二烷基硫酸鈉的10%水溶液加鹽酸酸化,小火加熱沸騰20min,溶液顯硫酸鹽的鑒別反應。(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二部附錄III)。
鑒別(方法二)
方法原理: 采用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鑒別。
操作程序: 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二部》附錄IVC 紅外分光光度法,本品的紅外吸收圖譜應與標準品的圖譜一致。
感官、理化指標
感官、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雜質、微生物指標
雜質、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凈含量指標
包裝產品的凈含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令[2005]第75號的規(guī)定。
試驗方法
水分的測定
按 GB 6283-2008 測定。
GB/T 6283-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·費休法(通用方法)
京都電子KEM 容量法卡爾費休水分儀 MKV-710S
http://www.chem17.com/st216384/product_19865090.html